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完善招生选拔机制,依据《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
3.坚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审核专家组集体决策;
4.突出导师、科研团队、学科在选拔过程中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
二、招生计划
河北大学药学院2026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人,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包含已接收硕博连读生1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正式下达为准。
三、申请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6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五)外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进行阅读、写作等;
(六)具有相关专业较好的研究基础,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四、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考生须于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及考试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并于2026年3月15日-3月20日(材料寄达时间)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另须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1.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
4.学士、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其他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可作补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
9.专家推荐信(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招生学院可提出具体要求)。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供所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学科审查
1.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提出进入综合面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2.综合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学院考核
1.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申请者准备好申请材料原件参加综合考核,每位申请人需准备5-10分钟左右PPT,PPT内容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根据考核科目、考核方式、招生专业特点及培养需求,设计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涵盖对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创新精神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药学综合两个方面,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面试环节全程录像,相关材料留存3年备查。
2.考核科目为《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专业的科目,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药学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内容
1.英语水平(满分100分)
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考核方式为5分钟左右的英语自我介绍和随机问答。
2.药学综合(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测试(满分50分)
考核方式为随机问答,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测试为主,全面考核申请者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2)综合能力测试(满分50分)
主要包括对申请者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申请者应提供成绩单,科技竞赛获奖证明,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授权的国家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考核方式为随机问答。
五、录取
1.成绩计算办法
总评成绩=英语水平成绩×20%+药学综合成绩×80%,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对考生的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75
单位名称:河北大学
联系部门:河北大学药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药学院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电话:0312-5073176
联系邮箱:53466489@qq.com
七、其他
1.我院招生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
2.本细则内容最终解释权在河北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