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博士招生文件和《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39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河北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硕博连读是学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一部分,我院面向全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硕士点进行选拔,且录取后必须在我院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原则上在相同或相近学科进行选拔。
二、选拔范围
我校在读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定向类型的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三、招收专业和导师
1. 招收专业
招收专业:0703J4 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
招收名额:1人
2. 招收导师
研究方向:分子诊断与活性检测
招收导师:乔晓强 教授
实际录取硕博连读生人数可根据推荐选拔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二)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
(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五、选拔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 《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 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小语种成绩证明等,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国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 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见附件2),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8. 《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请申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在2025年12月8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53466489@qq.com, 联系电话:0312-5073176,纸版交至河北大学五四路校区药学院办公室108-2。
(二)学科审查
我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后,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页上发布。
(三)学院考核
1. 考核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专业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构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申请者准备好申请材料原件参加综合考核,每位申请人需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PPT内容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面试环节全程录像,相关材料留存3年备查。
2. 考核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考核方式为英语自我介绍和随机问答。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考核方式为随机问答,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测试为主,全面考核申请者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3)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包括对申请者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四)录取公示
1. 成绩计算办法
总评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学院在官网公布考核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接收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
2.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申请-考核制”考生一并发放。
3.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待发布的《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要求登录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不需支付考试费。
4.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过程及其它要求参考《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39号)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本细则由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