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河北大学药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我院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专业共有5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申请材料,我院组织专家组对其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综合面试阶段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本人于2026年4月16日12:00前向学院提出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312-5073176。
河北大学药学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