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药学院智能药物设计与研发微专业招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1    浏览量:

药学院“智能药物设计与研发”微专业招生工作将在本学期开始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药物设计与研发”微专业简介

“智能药物设计与研发”微专业旨在培养掌握AI算法和药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课程涵盖人工智能基础,以及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在靶点发现、分子设计、药效预测、药物代谢、临床试验等环节的应用,结合真实案例解析AI如何加速新药开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通过产学研联动,学员将掌握AI驱动药物创新的关键技术,如AlphaFold蛋白质预测、生成式化合物优化,并了解参与抗肿瘤药物开发、临床试验优化等药物研发工作。课程突出产学研协同,联合药企与AI医药公司提供实战平台,覆盖从基因组数据分析到临床设计的全链条知识,助力学员胜任AI药物研发工程师、计算化学研究员、生物信息专家等新兴岗位,成为推动医药产业智能化升级的复合型人才,适合生物医药、计算机、药学等领域学生拓展跨界能力,应对全球制药产业智能化转型挑战。

二、微专业证书

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开设单位与教务处审核,可获得学校统一发放的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三、招生对象

除毕业年级外,主修专业为药学、中药学、医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等相关专业的本校全日制在读大二及以上本科生。

四、招生人数

30

五、招生工作程序

(一)学生报名

71日至98日中午12:00前,报名学生将纸质版《附件3:智能药物设计与研发微专业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药学院楼108-2室。

(二)学院选拔考核

1、考核方式:面试。

2、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3、考核地点:药学楼101会议室。

(三)学院公布成绩及拟录取学生名单

学院依据《药学院智能药物设计与研发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按选拔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在药学院网站(http://yxy.hbu.cn/)公示。

六、咨询电话

0312-5073175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药学院 冀ICP备05007415号-1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