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7号)和《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等通知和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 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复试比例,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3. 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复试比例
1.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按照计划缺额的200%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计划”三类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指标专用、单独录取。
3. 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4.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列入普通计划招生录取。
三、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2. 复试流程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学院邮箱yxyhbu@163.com。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须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另须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⑤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2)面试流程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流程如下:
①考生作简短的中文自我介绍。
②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分):外语自我介绍,老师外语提问,学生外语回答。
③专业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60分):以提问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团队合作、交往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④专业课测试(20分):考生现场抽题,并进行回答。考核内容为《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
⑤考生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量化打分标准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⑥复试结束后,复试评分表交考场秘书,不得更改。学院留存。
(3)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开始前,学院将同等学力加试试题以邮件方式发给考生。考生须在A4纸上完成答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卷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yxyhbu@163.com。纸质答卷以快递方式邮寄到河北大学药学院。答卷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卷全程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1. 总成绩核算方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6:4权重相加,计算出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
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 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进行再次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名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073176
联系邮箱:yxyhbu@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198
监督举报邮箱:yaoxueyuan@hbu.edu.cn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公布的为准
七、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河北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