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学院简介
通知公告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药学院2022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4-09-25 10:20:37点击次数:


一、2022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班级辅导员和系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和各班级学委为成员的监督小组。

(三)监督电:0312-5073177

二、接收条件

(一)河北大学2022级正式在读本科生。

(二)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相应体检标准。

(三)除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收: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2.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3.选拔考核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

4.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接收计划

药学:9

药物制剂:3

四、录取规则

学院按转专业(类)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类)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学生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类)总评成绩的70%

五、考核方式

我院各专业选拔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

六、报名程序及考核安排

(一)学院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总评成绩,学生按照学院规定,依据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向学院提交院内转专业申请书。

(二)学院组织考核,公布考核成绩,同时公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学院公示3日。

(三)学院公布总评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3日。

(四)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手续。

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而定。

 

药学院

2024924

 

 

(编辑: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