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推荐、学院评审,拟确定李雅琪同学为我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9月30日——10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4日下午6:00前以实名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5073177;联系邮箱:yxytw1218@126.com。
河北大学药学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