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按照《河北大学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院院系采集相关数据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通知所统计的数据时间范围均指2020-2021学年,即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的9月1日至2021年的8月31日,学生范围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具体数据信息表格见 附件(表格6-6-2. 6-6-3. 6-6-4. 6-6-7)。
二、填报时表格格式请勿修改,行数可以自行增加,具体填报要求请参考各表格“注意事项”。
三、请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表格命名格式为“班级+表号”,例如“202+6-6-2”
四、表6-6-3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奖项数。学科竞赛范围见《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级目录(校团字[2019] 4 号)》。
五、请于10月29日12:00前将上述表格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ycxcy@163. com。
药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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