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和《河北大学药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院于2025年5月8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了综合面试,现将成绩予以公示。如对分数有异议,请考生本人于2025年5月15日18:00之前致电0312-5073176,并提交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