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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药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工作选拔细则

更新时间:2022-11-16 13:45:05点击次数: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和《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原则上在生物医药相关专业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面向二、三年级在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定向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3)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成绩要求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良好,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附件2);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1121日上午九点前交到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346648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科审查。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3.学院复试。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专家组成。

4.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最终确定人选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5.学院对申请人的复试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6.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不能参加任一院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只需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五、其它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过程、其它要求请参考《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本通知由河北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大学药学院

                                      20221114



(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