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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药学院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教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04 19:06:06点击次数:

在第3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学院教师队伍育人水平,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二十大的召开,现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在职在岗教师,重点向长期扎根教学一线、关心学生成长、深受学生喜爱的专职教师倾斜。

二、评选类别及评选条件

本次优秀教师奖项设置“教书育人奖”和“教育贡献奖”两项:

(一)“教书育人奖”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3.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同时能够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成效显著;

4.积极担任班主任、学生导师等工作,或以实际行动积极帮助学生、青年教师排忧解难,关心他们的思想状况和成长发展,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尊敬。

(二)“教育贡献奖”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以德立身、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公信力强,在全院教师中发挥出模范引领作用;

4.年龄55周岁以上或执教30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各系推荐

各系根据教师的平时表现,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在系内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6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

(二)评审公示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系推荐人选研究评审,确定获奖教师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集中表彰

学院将在教师节到来之际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进行集中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淑娟;联系电话:5971107

河北大学药学院

2022年9月4日

附件: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统计表

(编辑:admin)